关于举办第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19-04-19 来源:党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党委(总支):
经研究,拟定于2019年5月中上旬举办第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请各二级党委(总支)按照《关于加强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原则性指导意见》要求,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第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二、报备时间
请各二级党委(总支)于5月6日前将教育培训方案和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详见附件1)报备到党委组织部。联系人:仪正杰,电话:87713682,邮箱:443559118@qq.com。
三、其他要求
1.请各二级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二级党委(总支)负责人要直接抓好人员落实及培训班管理。
2.根据学校“放管服”工作安排,各二级党委(总支)自行组织2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委组织部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3.各二级党委(总支)要按照党校教学安排(详见附件2)制订符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教学计划(含授课教师、授课地点等),采取集中授课与课后自学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总课时不少于24个学时,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确保培训质量,开展好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
4.各二级党委(总支)在开班前要对学员进行一次培训前的学习动员。要求学员提高认识,明确学习目的和意义,珍惜学习机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学习。
5.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提前10分钟进教室,不迟到、不早退,自觉做好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各召集人负责考勤,学员迟到15分钟者视为缺课,无故缺课2次及以上,或病事假超过4学时者,不予结业。
6.各二级党委(总支)本期培训结束后,须交书面培训总结,内容包括培训的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和不足之处。
四、结业
1.学习结束后,学员要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800字)。
2.各二级党委(总支)培训结束后自行安排考试,将考试合格者名单上交至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对考试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3.考试试卷将作为入党培训考核材料存入党员档案袋。
附件:1.南昌工学院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安排(参考)
中共南昌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