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党支部设置和优化党支部书记队伍工作的通知
2017-11-09 来源:党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0
南工党组[2017]13号
各党委(总支):
为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全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全面推进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南昌工学院二级党委设置方案》和《南昌工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精神,现就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党支部设置和优化党支部书记队伍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优化党支部设置
1. 各党委(总支)对应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设立党支部。学校机关、后勤等部门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教学科研等一线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设置,也可按照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实验室等机构实体设置,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
2.学生党支部可以按年级、专业、所在社团组织或所在宿舍设置,党员人数15人左右为宜,最多不超过20人。
二、关于优化党支部书记队伍
1.按照党建和业务“双带头人”的标准选优配强教工党支部书记。教学院部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是学院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科研团队负责人,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是部门负责人。
2.按照党建和教育“双带头人”的标准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党员担任,选用学生党员(正式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时,要特别注重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在学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及在学生中的威信。
三、相关要求
各党委(总支)调整党支部设置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请示,11月下旬完成优化党支部设置和优化党支部书记队伍工作,11月30日之前将党支部设置调整与支部书记队伍调整报备表报送党委组织部耿然处(联系电话:87713682)。
中共南昌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0月23日